几位法律专是非常头疼,关何制定数字生命有关的法律,件情他已经琢磨了很久很久,但是不特别的法案,彼此间的分歧极。
数字生命怎定义呢?人权,政治权利?简直就是一团乱麻啊……
其中一名专琢磨了一阵子,说:“目前的总体认同点是,数字生命与正常生命必须相区分,通‘超凡者考核’的才有正常的权力……但方面的细节非常,甚至连超凡者考核有制定。果有真实案例现,很难凭空将方面的法律彻底完善。”
张远叹了一口气,法律东西,不凭空一拍脑袋,一方案,就够尽善尽的,必须在长期实践中逐步完善。
问题是……
“先搞具体的框架吧……不着急,我有间。”
就在候,山本教授在电脑按了几,面弹一堆的虚拟世界选项。
他说:“……盘古脑的14号世界群落,经年的演化,吸收了数亿计的格利泽人的认知,已经形了一套完善的演算规则,些演算规则是我习,我训练完的。其复杂超了我的力。”
“所一般情况,是让世界演化,我不再强行干涉。”
屏幕显示了几类世界。
一类……(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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