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不德相怀,相噬志者,惟常有敌致其噬,则少安;苟敌亡矣,噬将无所施,不几噬乎?
——苏轼《东坡易传》
郑五七己那头牛被压死在柳树,肝痛裂。
他是五等户,祖传十二亩田。若是田罢,三亩养一口人。他却在石洼边,虽经几代人垦殖,却仍旧薄劣。田一亩收两三石麦,他却至收一石半。一年不足二十石。
别人一顿吃一升粮,一五口,一年三十石粮足够。他却生食量,一顿一升才半饱,娶的妻、生的儿偏是肚皮,加父母,他一年至少四十石粮。活了近四十年,他却似乎从饱足一顿。
除了口粮,穿衣,买盐醋,修造农具。冬衣三年一换,夏衣一年一身,每年至少四匹麻布,将近四石粮;斤盐斗粮,一年三斗盐,加酱醋又一石粮;每年修造农具,至少一石粮。
他虽少,却是主户,缴田税。税是十分一,每年给他定的是粮一石三斗,绢一匹。若是仅些,倒罢了。除了田税,其他各的杂税记不住,鼠雀耗一石别输二升、运粮脚钱一百二十文、仓耗钱二十文、斗面加耗润官钱三十文、义仓粟一石八斗……此外有修房的木税钱、蒿钱、鞋钱……(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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