珅有十五座庫房,逐庫清點,非兩三個月不完,兩位親王跟學士王杰、劉墉,及署理刑部尚書董誥、兵部尚書慶桂商量,應該何處理。
「皇急於宣布珅的罪狀,查抄此費,各位,咱們該怎麼辦?」儀親王指名問:「蔗林,你是刑部尚書,你倒個主意。」
「貪黷是罪狀的一端,現在封了十五座庫房,我揀緊庫房,致先點一點,再加賬簿的記載,就覆奏了。」
同意他的見解,於是決定先點珠寶庫,因為除了珠寶本身的價值外,必定還有非臣所使的器物在內。
果,光是桂圓的「東珠」便有十粒,還有重達數十斤,連內沒有的紅寶石。
「即此一端,便是死罪。不過,」一向識體為太皇所稱賞的王杰說,「宣布罪狀,不宜著重於此,總不守臣節處,按照情節輕重,分別先後為宜。」
「說是。」儀親王接口,「先列舉珅的罪狀,煩蔗林拿筆記來,再來區分先後何?」
於是各就所知,紛紛列舉,經董誥整理後,擬定十九款罪,呈御前,皇帝親筆添一條:「朕於乾隆六十年九月初三日,蒙皇考冊封皇太子,尚未宣布諭旨,珅於初二日,即在朕前先遞意,漏洩機密,居……(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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