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源寺》為書名,是十七年前我一次做政治犯時在國民黨黑獄中決定的。一九七一年,我被國民黨政府關過兩次,一次十足關了五年八個月;二次十足關了六個月,一共十足關了六年兩個月,再加被在軟禁十四個月,一共是七年四個月。七年四個月中,六年兩個月是在牢裏度過的。我歷經七間牢房,其中有保安處不見日的密封房、有軍法處臭氣四溢的十一房、有仁教所完全隔離的平房、有台北守所龍蛇雜處的三二房。——其中住最久,是軍法處的八號房,我一人住了二年半久。八號房不兩坪,扣掉四分一的馬桶、水槽四分一的我破門板架的「書桌」,所餘空間,已經不。一個人整吃喝拉撒睡,全部活動,統統在此。不過不人為本位,房間內不乏「生物」,白蟻、蟑螂、壁虎、蜘蛛、蜈蚣。——戶限為穿、來。至於狗彘不若的人,就嘆弗及。八號房的戶限與來,主靠牆與接點的一個洞,長方形,約有30X15公分,每三頓飯,就從洞推進來;喝的水,裝在五公升的塑料桶裏,從洞拖進來;購買日品、借針線、借剪指甲刀、寄信、倒垃圾——統統經過洞;甚至外面寄棉被來,……(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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