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十九世紀中葉,隨著西方資本主義的侵入,中國淪為半殖民半封建社會的深淵,很西方國從中國沿海口岸掠賣華工南洲、洋洲太平洋各島充當奴隸。華工在國外受著非人的待遇,飽受了種種苦役刑罰。
秘魯就是當時極力進行這種活動的主力。一八五四年,由於秘魯頒佈了解放黑奴法令,造了本國勞動力的極度缺乏,因此秘魯開始實行「中國人法令」,採取鼓勵掠奪中國勞動力的活動補充勞動力的不足。
這樣一來秘魯加強了掠奪華工的力度,一八六四年有六千人,一八七五年已達十一萬人。華工在異國他鄉遭了非人的殘酷待遇,這引了李鴻章的深切同情高度關注,他說,在秘魯,華工「十人有九人死於非命」,是還不制止這種非法的活動,那麼「荼毒人民,將何了期」。
一八六九年一八七一年,總理衙門分別接秘魯華工聯名寫的求救信控訴信。李鴻章知此後,十分同情在外華工的遭遇。他認為朝廷應該為他們做主,應該保護華工的合法權益。
一八七三年八月,秘魯與日本簽訂了友條約,其全權使葛爾西耶隨後來華。他在北京與中國簽訂條約,結果未願。
十月中旬,葛爾西耶了津,與李鴻章談判長達八個……(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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