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仙驾驭笔记本,释放了诅咒。
普通人言,是一必杀。
但一具尸体言,就连他不知生什。
一刻。
一股冷的气息,骤在巷中浮现。
那具高的男尸,一倒在,血在飞快腐烂,有久就变了一具白骨。
嘟嘟!
周围的环境变喧嚣了一点,有鸟从空中飞,四周传汽车鸣笛声。
“功了!”
“它……死了?”
“我活了,走了那迷宫?”
黑杰睁眼睛,欣喜望着周围。
笔记本内。
方仙神情凝重:“不灭特?”
他感觉,己的诅咒,并未毁灭面恐怖的‘根源’。
面的诡异,似乎拥有无法毁灭的特,无法被咒杀。
,在恐怖程度,笔记本释放的诅咒更胜一筹,因此那源头被驱退了。
至留的具尸体,不是一衍生物已,连伤了方的皮毛算不。
‘但是……通刚才的拼,我抢了量的灵!’
方仙感受着元神内汹涌的细流,不由无比欣喜:“诡异的源头,底杀了少人?我我不医院守株待兔了,直接吞了它,比什强!”
他了,元神力飞快消化些灵。
外界。
黑杰已经将笔记本收,装进书包。
“我快走吧,或许……(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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