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芦县衙中,明威将军朱廷芳一日审理案子的结果,经几百张嘴传遍了全城。
六人中,因劣迹被拟定斩立决的,并不有齐那三,有另外两,无一例外是逼死人命的官司,至其他人,从杖责配辽东充军,总共十七人。
从的老爷,纨绔的少爷,再底的账房、管、充军。反正在几内拿确凿物证人证的,朱廷芳在一内快刀斩乱麻全判了。
从表面,皇子沆瀣一气致激变良民,罪名无论在人口耳相传的言语中,是在那张贴在县衙八字墙的布告,有占据太明显的位。
,除却部分拍手称快的百姓,真正耐子琢磨的聪明人知,此次朱廷芳所一众人犯从重论处,不惜很人根本不在意的桩桩旧账翻,就是因些户愚蠢与一捞钱的皇子勾结,惹了那桩惊案!
已经使一群泥腿子占了行宫,了?哪怕皇子一度改变说辞,声称冼云河等人是“义民”,长芦县令许澄才是贪官,蒋等各才是奸人,他在现困,就已经反口,再说,话人信才行!
,虽说朱廷芳拟定斩立决的总共有五人,但并不是说,他立刻就五人……(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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