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瑞斯·迪萨最近的日子很惬意。
麋鹿族效力的那段经历仿佛是场梦境般,已变越越模糊,骑士的技巧训练早就抛脑,肚子日益福。此他衣服新购了一遍,换了更宽松的布裤与丝绸短袍,既方便行动,又不失“贵族”的风范——尽管他知陛的领已了真正的贵族。
,骑士的生涯并不是一场真正的梦,客厅那副擦锃亮的盔甲就是证明。奇怪的是,是麋鹿骑士,他怎不惯些甲胄,甚至它统统贱卖给铁匠;倒是转头陛效力,他却觉东西越顺眼。待在的一爱,便是抱着在牙牙语的孩子,着盔甲唠叨那些“英姿焕”的征战往。
是在些故中,普瑞斯绝口不提莱恩公爵,就像他一始便是效忠罗兰·温布顿,是无挑剔的忠臣一般。
进入市政厅,他的业谓节节攀升,抓住无冬城人口迅速增加的机,城北的鸡鸭养殖区域一扩再扩,今已变了一规模极其庞的禽工厂。错,他觉己一手缔造的养殖场一点儿不比那些生产机器的工厂差少,从陛说词,他立刻就牌匾挂了院门口。
今无冬城厂那厂雨春笋……(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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