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紫禁城,文华殿。
明抚军太子朱慈烺荷属东印度总督,安东尼·范·迪门的谈在继续。
此谈已经有了一果——就是明将向荷兰东印度公司放贸易。一步是准许东印度公司的商船由入海商埠,准许尼德兰联省共国公民在海商埠居住并经营工商业!
但是荷兰东印度公司郑芝龙达的商业合同,必须在愿协商的原则,进行修改。郑芝龙的损失,必须补偿——朱慈烺此坚持不是郑芝龙做主,是另有目的!
他的目的有两,一是东印度公司商船在中国沿海的由航行权换取郑氏商船在南洋海域的由航行权。
在南洋殖民,首先了啊。东印度公司的武装商船虽在中国沿海打不郑的水师,但是将战场转移马六甲海峡、爪哇岛周围或是香料群岛,郑水师就有什胜算了。
且,荷兰东印度公司不是明在南洋扩张的主手。荷兰不是“海马车夫”罢了,一“赶车”的,吞少盘?荷兰毕竟是一弹丸国,且本土在列强林立的欧洲陆,不全力在海外扩张。
所比世的日不落帝国,现在荷兰的势力根本不足。
荷兰在南洋的势力范围,不是东印度……(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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