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转眼张恒就在座庄园待满了三年的间,早在一年前他的写技就已经功升了Lv2,奇幻畅销书女相同了。
不不说,庄园的环境实在是太适合练习写了,毕竟,全世界最色的者住在一的机说是此一,绝无仅有。
虽些者或或少有些毛病,比海明威的嗜酒命,比马克吐温的毒舌,菲茨杰拉德见了女人就晕头转向……但是他的才华是无法否认的,且最主的是在座庄园有其他什情做,他乐解答张恒的各疑惑,帮他他新创的文章。
午,海明威就拿着张恒刚写的一篇中篇说在读,读完他放了手的稿子,皱了眉头。
“怎?”张恒问。
“技巧方面无挑剔,我什教你的了,但是篇文章我读总觉少了点什。”
“感情。”一旁的菲茨杰拉德一针见血。
“错。”海明威点了一支雪茄,“虽有一些流派强调叙者应该保持客观的视角,但不意味着他的文章就有感情,是他将些感情安插在了书中的各角色身,由他展示创者的情感。”
海明威说顿了顿,“说,我一直有些奇怪,一……(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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