堑壕中,魏斯满身泥污,且佩戴的是代表军校员身份的黄色领肩章,单从外观无法辨认他在部队所担的职务,但他腰间插着手枪,且在声招呼周围的同伴,眼前名诺曼兵挑嘴角,见他迈右腿,身体前倾,双手紧握步枪,同长矛突刺一般,明晃晃的刺刀猛刺向魏斯的口。
在跟敌人刺刀刺刀的情况声招呼士兵向二线阵撤退,魏斯既不是托,不是无知,是故意卖破绽,让手胜券在握,诱使其放松警惕。眼角余光瞥见诺曼兵招,他有一丝一毫的余动,直接手腕一抖,“格鲁曼烧火棍”的前端磕敌人的刺刀,接着,左手收、右手,刺刀在空中劈一弧线,刀尖静止的刹那,正着诺曼兵的脖子。
杀!
魏斯中一声怒吼,双手握紧步枪,使朴实无华的突刺技。套路,是他在格斗训练中摸索的必杀技,战跟己手的同僚,一击取胜的概率接近四。
在一场战中,参战国军人的单兵素质威塞克斯诺曼帝国公认的最优,其次是联邦军人,是弗斯、法莱恩等国。诺曼士兵跟精锐著称的威塞克斯士兵齐名,不仅益他众的团队精神,是优等战斗技的体现。魏斯眼前……(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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