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前面已经说,元代在方的最高行政区划是行省,在行省又有路、府、州、县等级别的区划。由元代的行省辖区较广,中央政府常感鞭长莫及,因此,了加强管理,便在离行省中较远的区,又分设立宣慰司,负责协调临近路、府的军民务。元代一共有山东东西(治益路)、荆湖北(治中兴路)、湖南(治临路)、海北海南(治雷州路)、河东山西(治同路)、四川南(治重庆路)、广东(治广州路)、福建(治福州路)、淮东(治扬州路)、浙东(治庆元路)、广西两江(治静江路)等十一宣慰司。宣慰司向承接省的政令,向传达各县,又将各县的一些请求向传递省,承启,兼有行省派机构介乎省、路间一级行政机构的职,因此,宣慰司被做省的一级行政区。
在边疆少数民族聚集区,设有宣慰司。在云南行省就设有罗罗斯(治建昌路)、乌撒乌蒙(治乌撒路)、曲靖(治曲靖路)、临安广西元江(治建水州)、银沙罗甸(治银沙罗甸)、理金齿(治永昌府)及八百(治八百)七宣慰司;在湖广行省设有八番顺元(治贵州)宣慰司。从些宣慰司所统辖……(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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