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钱,经义。
杀人偿命,是经义。
良臣不给侯留手尾,致悔,所一了百了。
本,倒是不愿杀人,,却一选择。
办法了,解决不了问题,就制造问题的人解决。
再说,兄死不瞑目了,身友,良臣不做点什,他意思?
杀人本身,他现在少是适应的,什不适。
毕竟,他是杀人的,杀了那未的BOSS,那被吹嘘“紫气东”的洪太主。
且是亲手抹断的方脖子。
,李四肯定是死有余辜的,不其手罪不至死。
惜,良臣间,精力一一甄别,他一视同仁了。
因,不做,侯就永远是一桩隐患。
倒是马车一推进河,制造通故,不是算了,因不了久,浮尸体的绳索一就是凶杀。
必此一举了。
良臣不在乎定兴县怎凶杀案,反正候他不在。就算定兴县知是他魏公公领人犯的案,又何?
有本跨县跨府逮他啊!
就手三十条汉,就够定兴县喝一壶的了。等兵马拉,定兴县边半就己案结了。
回马灶村的路,良臣银子的,他像给了黑痣汉六十两银子。
赶紧勒……(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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