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犯王曰乾孔二人现被关押在刑部牢,魏良臣若从刑部提人,则势必借助东厂的力量。
因万历给魏良臣的手谕严格说是“中旨”,有票拟批红的旨意不具备合法,刑部不理,故魏良臣不直接拿着手谕提人,他需东厂的驾贴。
驾贴相逮捕、提审的公文,通例由皇帝本人授驾贴行意,再由司礼监贴并加盖印信,尔再由刑科给中签,并付签署详细的批文,此一套程序官校才拿人。
不,此制度在弘治朝间有了些变化,因驾贴程序一层层签繁琐,有些紧急便耽误,所司礼监折中,意官校凭驾贴直接拿人,不必经刑科签署,待抓捕人犯案再行补签。
此,便行此,虽削弱了刑科权重,但刑科亦有不予补签权。刑科若不补签,则此便不合法。
等嘉靖朝,因嘉靖帝不居宫中,且与外朝争斗激烈,命厂卫拿捕官员。此,驾贴的贴权就从司礼监直接至厂卫,但有皇帝旨意,厂卫即凭驾贴拿人。所捕人犯不再移刑部,是直接锁入北镇抚司诏狱。
但不管哪程序,驾贴是必不少物。因此魏良臣必须东厂取驾贴再从刑部人犯提。
东厂位……(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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