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国人辈子最难忘记的,除了己的人,有己的故乡。
古代的候,但凡人背井离乡,另外一方讨生活,临走的候抓一故乡的土。
果最临死不回乡,那就叮嘱人,一定故乡的土洒在棺材面,己的魂魄就回归故土。
习惯,哪怕是在世纪的七八十年代,人因穷困离国讨生活,是有改变。
所哪怕你的乡再穷再差,你觉喜欢。
回老,面就是舒服。
不那些身几千万、几亿的老板,什年年回?
真的是了装比吗?
话题有些扯远。
沈欢才离临安了一月,再回临安,却觉很是舒放松。
华京的风沙太,平日又很干燥,身南方人,总是不容易习惯。
沈欢先回的是明德巷。
遇街坊邻居,热情的给沈欢声招呼“回啦?”,就笑着擦肩,并有太的激动。
毕竟沈欢是他从着长的,哪怕沈欢今已经明星了,不是沈欢吗?
嗯,很有理!
少年有忘记街坊邻居。
他从米国回的候,就挨挨户的送了一套签名的球鞋。
阿迪达斯的沈欢夺冠版球鞋,无论男女的款式是有的,穿着……(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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