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深感己属被名字所惑的类型。无论是书是CD,经常光名字就买,连偶尔买的马票半是马的名字买。
最典型的是鸡尾酒。我喜欢鸡尾酒,经常喝。说喜欢鸡尾酒的什,那就是名字,味却并不怎喜欢。
觉喝的就是杜松子酒,再就是了新鲜水果的酒,利口酒兑苏打水的单纯味爽口。其他的鸡尾酒就什喝的了,太甜,或者又甜又苦,耐着子喝。
尽管此,我是喝鸡尾酒。在品丰富的店,光酒单就令人兴奋。
在佛罗伦萨的酒吧试名叫“使脸”的鸡尾酒,啜了一口,像是猛挨了一拳般热烈,原此。“海滩爱”的味每店不一,真是奇妙。
曾在一店三“吻”系列的鸡尾酒:“火吻”“黑暗吻”“西西吻”。我知它有什区别,是三全了。
概是喜欢旅行的缘故吧,我尝试带名的鸡尾酒,比“内华达”或者“内布拉斯加”,些名字总知是什味,的方更是此。
有候我嘲:文字生的人居被文字所困。但又觉:是写说的人不受困文字,那概就完蛋了。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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