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乐队的专辑中,我最喜欢《堂制造》,张专辑表弗雷迪·默丘利世,是他最一张专辑。
我在东京市中一所很的女子校,度了十二岁十七岁的光,那周围是摇滚少女。教室有KISS乐队的歌迷——有女生身穿水手服,脸却涂着蝙蝠的油彩校;有皇乐队的歌迷——在书包贴贴纸;有海湾摇滚客合唱团的歌迷——围着格子围巾,每吃KitKat巧克力,身材肥胖;有说披头士就是全部的女生——约翰·列侬死的候,不知何故我座位,说:“请了约翰的灵魂闭眼睛祈祷。”我照做了,因说一本正经,我却觉英伦摇滚太激情澎湃。
我喜欢洛·史华,其他的英伦摇滚毫无兴趣。不是在遇纯红乐队前。
有一原因是孩子气。我许比周围的女生更像孩子,所才中音乐的毒。
,我皇乐队的印象是华丽荒唐。笑的是,“华丽荒唐”现在的我说是最高的褒奖词。人的本质,候似乎连己弄不明白。
总的感觉是不解。歌迷口称赞的《波西米亚人狂曲》编曲异常夸张,让人畏缩,一味重复“骑行车”的《行车赛》,听是一愣,恰现在的雨。
每……(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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