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同案的调查暂陷入了僵局,李庆河三人一直坚持不认罪,警方掌握的证据无法证明三人余同的死有直接关系。
余同身有处淤青、挫伤、撞伤,但他的死因是溺水身亡。李庆河三人殴打余同的方在城内,距离余同死亡的水库现场有七十公,就算车走省接近两,李庆河三人并无驾车记录。
尸检报告中,余同身的刀刺抵抗伤与李庆河他身搜的刀具不吻合。
在余同尸体背部有一处刺伤,手则有两处划伤。
根据李法医的报告,凶器很是一水果刀,刀身长度超15厘米,最宽处四五厘米,刀背最厚处仅0.6毫米,单边刃,刀头呈30度锐角。
但李庆河他三人身,仅从唐荣谢金槐两人身搜两折叠刀,无论是刀头是刀背厚度,与凶器不符。
刘显认,李庆河他将凶器扔掉或藏埋了,毕竟水果刀随处见,不减轻三名嫌犯的嫌疑。
司徒笑则带着一疑问,让三人将16日殴打余同的全程详细回忆了一遍,三人分别供述,谁一动手、怎打、怎撞、怎拎,无巨细,每细节回忆。
三人明白些回忆直接关系己的量刑,比刚警局的态度了。
根据三人的回忆,他根……(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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