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惠州流人 四 借刀杀人之计

宋不杀臣,是太祖高皇帝手定的训,有人敢违背,“违则不祥”。苏轼既被窜逐岭外,几乎已是最重的惩治了,若不另有新的布置,甚难再度给予致命的一击。

唯有熟悉苏的章惇,才利程才与他有先世宿怨节,设借刀杀人的毒计。

程才,字正辅,苏母国太夫人的胞侄,是苏轼亡姊八娘的夫婿。苏程两本是“亲加亲”的至戚,不料八娘嫁,不舅姑欢,不志死,似乎不是善终。老苏痛失爱女,愤恨极,《苏氏族谱亭记》,程肆毒骂,不但从此断绝与岳往,并且告诫子孙,不认门亲戚,即使国太夫人逝世,不通讣吊。横亘在两代间的怨隙,仁宗皇祐五年(1053)至今哲宗绍圣二年(1095),已经四十二载,说是非常根深蒂固的了。

章惇知苏程两有一段宿怨,所特别程才做广南一路的提刑。提刑,即是世俗所谓巡按臣,代表朝廷,巡察方,有奸摘伏、整肃官吏的权;且程才本人是非常精干、敢敢的健吏,他付一流落在岭南的罪官苏轼,尽杀人不见一滴鲜血。

提刑驻节韶州,苏轼路该未久,程才就跟着任了。绍圣二年正月,新任提刑……(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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