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圣二年(1095)九月,朝廷享明堂,赦。消息传惠州,苏轼不免动。写信托程才探听详情:
今日伏读赦书,有责降官量移指挥。惟无状,恐该此恩命,庶几复生见岭北江山矣。
又书云:
赦,痴望量移稍北,不知望否?兄闻众议何?有所闻,批示。
赦令,是国的常制,庆典,不不。但是据有政权者又怎肯赦及已被流放的政敌,坏长城,所随有章惇的特奏。十一月间,惠州已闻诏:“元祐臣僚独不赦,终身不徙。”遂再与程才书云:
某睹近,已绝北归望。中甚安,未说妙理达观。譬原是惠州秀才,累举不,有何不,知免忧。
又与广西曹子方书云:
近报有永不叙复指挥,正坐稳处,亦且任运。譬惠州秀才不,亦须吃糙米饭一生。某惟少子随侍,余皆在宜兴,见今全是一行脚僧,但吃些酒食耳。
,“不赦”生了一例外。那是韩维,原谪均州,他的儿子他的父亲执政日与司马光议论不合理由,请求免行,朝廷准了。王巩认苏轼所坐撰吕惠卿责词等,元祐间皆有辩雪底案,现在应再行“申理”,书劝苏轼一试。苏轼复信说:“所云书辩者,亦未敢便尔。不怨,不尤人,……(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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