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滔敢着打赢官司狱,其实是有很重的依仗。
首先,虽他被现场逮捕,但是他并未在易程中被被捕。
且他身并携带武器,在被警方抓捕的程中,有枪反抗。
就连货仓内击毙买的枪械,被他谨慎的擦净指纹抛弃。
有办法堵住文建仁的嘴!就有机打赢官司!
至行贿等罪名更是。
何况,他的律师“曹约翰”专门帮社团佬打官司。
在律政界是很有名的“金钱状”。
即不论黑白。
论金钱的无良律师。
律师在港岛律政界不少见。
往往在罪很有一手。
毕竟,有利益的方就有人。
是无法杜绝的人。
惜,朱滔并不知警队已经掌握文建仁他易的证据。光凭项证据朱滔的毒品易及行贿罪无法摆。
因,照片中有朱滔与持枪手枪等人的合影。
导致朱滔暂保留着幻。
两名警员则是视一眼,冷笑一声站身:“不意思!你的律师路堵车了!”
“现在你有话先我说!”
两名警员一站在朱滔面前,一站在朱滔背,虎视眈眈的着他。
朱滔满头汗,嘴硬答:“我见我的律师!”
“嗙!”一记铁拳击中朱滔肚子,朱滔瞬间俯身子,表情吃痛。
“砰!”……(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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