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允炆给朝堂百官加了厚俸,甚至了弥补户部的亏空,决不己修陵寝,情况一句收商税,就人愿意反了。
就是利益的互相妥协。
全官员的利益,全明国库的利益,牺牲己的利益,朱允炆此丝毫不在乎。
但是收商税,终究不是皇帝一句话、一圣旨,全国就像编造的程序那般,一丝不苟的执行,收商税,设办商税有司、颁行商税官法、勘定相应的章程,此,朱允炆跟户部、刑部一连了半月的朝。
幸亏是古代,不是近现代,明社中的商业行较集中单一,不像世,有那乱七八糟的商业类,现在的明,有吃喝住行、娱乐、冶铁七民商行粮、铁、煤、布四市新的型商业行。
且明的商业行具有集中,即“城市化”,超九的商业行生在城墙内,城墙外或者说城市外的商业行等同零。
吃分两,一是百姓粮克除粮税,留存一年的口粮外,余的口粮基本卖给就近县城的粮商,换取银钱购置生活品衣物,粮商在县城内卖粮的商业行。
二便是餐馆酒肆,是在城内,不像世,处农乐、村头村尾是餐馆,年代,有傻子,才买卖……(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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