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隋炀帝是不是考虑的呢?非常遗憾,隋炀帝根本有思考经验教训,根本有采取述两措施。恰恰相反,他官员罢,百姓罢,采取了完全错误的做法。
先官员。杨玄感叛乱,隋炀帝待涉案官员严惩不贷。叛乱刚一结束,隋炀帝就立了御史夫裴蕴民部尚书樊子盖首的专案组,专门审理涉案官员。
两人审案有特点。裴蕴的特点在既不实,不法律条文,皇帝脸色。樊子盖的特点则是冷酷无情,狠手辣。案子两人手,其实就意味着,隋炀帝抛法律条款,重判、重罚。举两人的例子证。
一,杨玄感本人。他已经被弟弟杨积善杀死了,运回的候,已是一具尸体,但是,就算是尸体,隋炀帝不放。他先杨玄感的尸体五马分尸,再些尸体的碎块儿陈列在街头整整三,又碎块剁酱,最一火焚烧了。知,隋朝的法律中最重的处罚是斩首,根本就有五马分尸一类酷刑。隋炀帝不按照法律办,又些老早就废除的酷刑捡了,不仅仅是从重处理,更是法外施刑。
实,不光是首犯杨玄感被处极刑,杨玄感的几弟弟,无论有有参与叛乱,……(内容加载失败!)
(ò﹏ò)
抱歉,章节内容不支持该浏览器显示~
【为了使用完整的阅读功能】
请考虑使用〔Chrome 谷歌浏览器〕、〔Safari 苹果浏览器〕或者〔Edge 微软浏览器〕等原生浏览器阅读!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