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仙的拍摄工刚始就遇了麻烦!
饰演凌琪的演员,因临更换了经纪人,新的经纪人是妈妈,妈妈又是极度贪财的人,不满初谈的片酬,跟剧组了纠纷。
初谈的片酬,是单集1万块,共计52万。
位演员的妈妈,是新任的经纪人片酬很不满意,求制片方涨单集5万,不就不演了。
一口气涨五倍,条件孟浪怎答应。
今合约签了,突涨片酬,不是闹着玩呢?
孟浪拒绝了无理求。
他拒绝,方有再闹。
不剧组一次工,饰演凌琪的演员,就在妈妈的指示不断给导演就是孟浪眼药。
各拍摄故令孟浪意识,方是存找了。
拍摄进度因主演的不配合,进展很慢。让孟浪恼怒,召演员的经纪人妈妈,最通牒——
演就演,不演立马滚蛋!
演员的妈妈尚不知孟浪动了真火,依旧索更高的片酬。一次直接触怒了孟浪,立马暂停拍摄工,踢掉名不懂的演员,重启选角。
公司外包的法务部在搜集资料及证据,准备“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由诉名眼力劲的演员。
候,有人给孟浪打了一电话。
打电话人乃是圈……(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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