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几周四的傍晚,贝尔格拉诺电台的排练结束,莱莫斯给我打电话。我喝着仙山露,他说着关新剧的计划,我不不听。我街,永远忘记广播剧,但莱莫斯是热门,他支付给我不错的报酬,我需在他的节目干很少的活,准确说,是饰演一些让人厌恶的配角。你的声音很适合,莱莫斯善说,听众听你说话就讨厌你。你不必背叛任何人,不必士的宁毒死你的母亲,张嘴,半阿根廷就你的灵魂撕碎,火慢炖。
但卢西安娜并不做。有一,在演完《耻辱的玫瑰》,我的男主角豪尔赫·富恩特斯收了两篮子情书,有坦迪尔附近一位浪漫情的女庄园主寄的一头白色绵羊;恰在同一,矮子马萨给我一丁香色信封,是卢西安娜寄的。我已经习惯了一无所获。咖啡馆前,我信封装进口袋(在《耻辱的玫瑰》获功《暴风雨中的飞鸟》播前,我休息一周),在与华雷斯·塞尔曼欧维喝二杯马丁尼的候,我了信封的颜色,意识我有读那封信。我不在他面前信拆,因些无聊的人喜欢寻找话题,丁香色信封正是一座金矿。回公寓我才打……(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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