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原则是民不告官不究,但是,一旦被告了,利息超朝廷规定的利息,那官府就头,不但宣布高利贷无效,且收本金,就是说,你敢借高利贷,就做血本无归的打算。
了,低朝廷规定利息,那就有任何问题。
除了高利贷的群体在次变革中利益受损外,有钱庄的,利益同受损,并且是最的。
不但法继续钱庄,财政司那申请审批通才再外,最命的是,必须给明中央银行缴付一笔押金。
项规定,很钱庄选择了不。有实力雄厚的那些钱庄,才有再。此,民间钱庄爱不,随便,国计民生并有太影响,反正是有明中央银行在行使钱庄职。
了,有人说,朝廷是与民争利,利权力排挤同行,是与民争利中最耻的一。
此,《明报》就有署名中原五白的点评员,专门点评了一观点。
很简单的一点,就是有明中央银行有明中央银行进行比,是民更受惠呢是说损害了民的利?
何民?百姓谓民!普通众民!相说,别人代表民了?
惠及百姓损及别人的利益,叫做与民争利?
所……(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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