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不是法院传票。
简单讲讲。
律师函:你做是不的,我保留追究你法律的权利。(信不信由你)
法院传票:知厉害了吧?我已经法院立案了,法官请你喝茶。(准备应述庭)
换意思就是,律师函相有巨丑给你写了一封情书,法院传票相……官方给你寄了份你跟巨丑的结婚登记证。
所,律师函相恐吓信,不随随便便。
果真搞方,那就暗悄悄的收集证据,直接诉。
另一空就有经典案例:鬼子的本田认中国双环公司侵犯了它的专利权,在有正式诉判决前,给双环公司了律师函,警告其侵权行,是,双环公司就停产了,专利权诉讼,本田败诉,法院不认构侵权,双环公司反诉本田,求就其名誉权、停产等损失进行赔偿,一审判赔五千万,二审判赔近一千六百万……
其实双环公司本身就已经濒临倒闭,就算有律师函,不继续生产,,鬼子就撞了,至双环又火(活)了!
,估计现在几人搞明白其中理,许老板总感觉给别人律师函很高端气档次,殊不知……
真有被反杀!
虽双环跟本田的案例属知识产权纠纷,但顺……(内容加载失败!)
(ò﹏ò)
抱歉,章节内容不支持该浏览器显示~
【为了使用完整的阅读功能】
请考虑使用〔Chrome 谷歌浏览器〕、〔Safari 苹果浏览器〕或者〔Edge 微软浏览器〕等原生浏览器阅读!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