俾斯麦手的法,弗朗茨早就有了,惜欧洲同名的人太了,在有崭露头角前,谁知哪是哪?
身份确定不了,是什不干了。
等确定俾斯麦身份的候,恰他从普鲁士王国驻法兰克福代表转任驻新神圣罗马帝国公使。
在的盘手干掉一公使,影响太恶劣了。政治风险太,弗朗茨就不是冒险的人。
现在俾斯麦调任驻俄公使,那情况又不一了。做的一点儿,杀了就杀了,就算是有麻烦那该沙皇政府头疼。
果的话,他不介意普鲁士三杰一干掉。惜另外两位在军队中,掌握行踪难,总不冲进军营面干掉他吧?
弗朗茨不认的暗杀队有那牛叉,跑普鲁士王国刺杀人的军官,万一被人逮住了,那就悲剧了。
威胁最的是俾斯麦,将领再打,在热武器代摆不了国力的制约。一方面,弗朗茨不怂。
相比,政治、外才是主宰国命运的存在。现在有梅特涅在,俾斯麦职位不高,弗朗茨不担他搞情。
是位“欧洲宰相”已经老了,离是早晚的情,年轻的俾斯麦在威廉摄政,又始平步青云。
偏偏现在新神圣罗马帝国外部的几位候选人力……(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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