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哗啦啦~”
间进入了1629年的六月,北京城的室外气温已经升高了二十度,在一些通风不太的室内,闷热的环境,若是再一群糙汉子不停的呼二氧化碳,那温度直直的往着三十度冲。
就是在枢密院的办公场所,一群孔武有力的糙汉子,顶着满头汗,眼瞪眼的一页又一页的翻着厚厚的《刑法典》,却有一人叫苦叫热。
“有!真的有啊!你那边呢?”
“有,我负责审阅的七卷,有!”
“哈哈哈,是真的有了!皇万岁!”
“皇,皇啊,真是我的皇啊!”
“是啊,两百年了,不,北宋那些王八蛋了刺配充军的先例,七百年了,罪犯充军的条款,终被皇彻底废除了!”
明的军人社低,原因有很。但非常重的一点就是:国法律明文规定,普通老百姓犯了罪,罪不至死的,往往是充军——是国政权公军人的歧视。国此了,你指望社尊重军人?
在明律,涉及充军的有整整189款。偷窃、盗墓、抢劫、贪污受贿、强|奸、通奸统统充军。甚至一些不太严重的死刑犯,沟通位了,充军免死……搞,整明军队,简直就了人|渣集中……(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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