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隆的马蹄声回荡在一望无际的恒河平原,一支约莫四万人的骑兵队伍,正在平坦的奋力奔驰。
领队人正是从雪区翻越喜马拉雅,辗转进入印度的满桂。
“将军,且慢一些,面驮运枪弹重机枪、迫击炮的骡马队有些跟不了。”
“哈哈哈,,。”潇洒的一拉缰绳,胯的战马善解人意的稍稍放慢了速度:“哎呀,久有此纵马奔驰了,真是爽快呀。”
“将军的骑术,落了些年,现在,是毫无滞涩感啊。”
“你少拍马屁,本将的骑术比前是差了很了。”随意的一笑满桂:“向导叫,哎呀,纵马奔驰虽爽快,但是不一直跑啊。我的根本目的是奔袭德嘛。有拿了那,才初翻越雪山的候倒在路的弟兄。”
“是!”
1634年4月17日,满桂率领三万明步兵及七千余廓尔喀雇佣兵从坎普尔北,在纵马奔驰六,在23日,已经非常接近莫卧儿正式的首,德了。
骑兵的速度底有快,或许三国期曹魏的将领夏侯渊够做回答:“三日五百,六日一千”。是夏侯渊的精锐骑兵够跑的顶级速度。
不,就是六了。在界,人类才是耐力最高……(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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