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汇集团”资方提供全套设备、负责培训工人,给二十万金现汇,配备三辆丰田皇冠轿车,总股本合计三百万金,占股百分六十。
食品公司、县政府、轻工业公司等等提供皮、建设厂房、办公楼,并且资五百万人民币,占股百分四十。
配备进口轿车算投资的一部分,完全是了足国给的优惠条件,是因进口轿车的税费太高。
三水县在展,汽车的需求与日俱增,三辆黑牌照的进口车接待皆欢喜。
“三汇集团”留一辆,有两辆有偿借给其他单位装门面。
外接待借进口车已经是套路,算不是腐败,“华风”的进口车就经常被县借。
现在的三水县谈合资更加不介意是否控股,因三年前合资的“阳光集团”就是资方控股。
面有肯定有否定,应该是本着“阳光集团”的展再做定论的法。
因此每一次市、省的领导“阳光集团”的现状,听听钱爱国挂职总经理、董的汇报。
实证明合资企业不因资方占股比例的少生根本的改变。
该的税费少不了,该赚的利润不放弃,给工人的报酬、福利达普通国营单位的双倍。
导致国营单位的工人方……(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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