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仅仅是讨论“治国烹鲜”概念,说秦枫的一部分已经说透了。
但秦枫的亚圣试,明着是考“治国烹鲜”,实则考的是他治国理政的理解,甚至说,考的是他的基——经世致。
果不理解亚圣试的真意,那就绝不做引异象的神。
秦枫现在讲,勉强关,就等有关。
必须有“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执着,才写震惊的佳。
青烟袅袅,已燃尽一半,秦枫却是提笔飞快,始写二段落。
法虽严尤有“刑不夫,礼不庶人”,德终究难替代法律,儒的治国最极有变君主独裁的人治,或是群儒昏昏,稀泥做烂人的从众政治。一,即便制定了严苛的法律,在执行,遭重重阻挠干扰。
但果完全抛弃儒的德治,法条又变机械冷血,难免暴君政治。
最关键的是,秦枫根据前世今生,三世轮回,两文明的经历,提炼了一属己的观点。
所有的法条,最终保护的是法律制定者所在阶级的利益。
因有了法律的存在,制定法律者堂皇剥夺层阶级的应利益,各权力,甚至是生命。果各方势力有所兼顾……(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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