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枫蓦就被己的法所打动了。
他所知,是此方鼓励的情,他的儒精进,有极的助益。
秦枫所够实力提升此快,很程度正是因他基本完了《经世集》的创,经世致确实影响了今的儒。
让原本受董仲舒影响,“罢黜百,独尊儒术”的儒,向着“兼收并蓄,致”的新儒转变。
“此,是希望我再写一本专门介绍洪荒、太古、古中古历史的书籍吗?”
秦枫在内思量:“不希望些历史被人遗忘,所希望我将他写吗?”
但其实从秦枫的内讲,三皇择,的确是人族的壮举,三位人族皇者无畏牺牲的精神,即便穿越万古悠悠,秦枫亦动容。
“他不应该被人族遗忘!”
内所与相合,秦枫从衣袖中取腾龙金笔,定了定神,凝神在纸写了三字——《荒古纪》。
读书破万卷,笔有神。
“混沌初,孕育生灵万……”
“有瑕,钟情荒兽,苦待人族……”
“幸有不世强者外降,传法人族,御荒兽,求保。”
“人族乃化,遂有强者钻木取火,民乃不复茹毛饮血,故称燧人氏。”
“有强者教民群居住,建筑……(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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