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旬的一日,颍川郡丞陈朗亲了尉署,与赵虞商议鄢陵、临颍、定陵、召陵等几县的田争议问题。
各县的田争议,赵虞并不陌生,那是叛军留的烂摊子。
往,各县的田最码有一半集中在的世族手中,许有田的平民支付高额的代价租借些世族的田,否则就无法生存。
但叛军的,打破了局面,叛军几乎杀掉部分的族,将他的田分给平民,使各县几乎在一夜间就回了‘人均百亩田’的年代,使民一度倒向了叛军。
颍川郡不承认叛军颁布的各项政令,既鄢陵、临颍、定陵、召陵等已被收复,那就像前的颖、颖阳、长社等县那,从各县平民手中将‘非法所’的田拿回,归旧主的就归旧主,旧主已故的就有官府充公。
,倘若各县的平民一定保住他非法所的田,颍川郡倒允许,但前提是,‘向官府申请所额外田’,需向官府缴纳高达八的田收,连续耕七年,期间不转让、不荒弃、不买卖。
待七年,向官府申请所的额外田,便正式归申请的平民所有。
正是前年由颍川郡丞陈朗颁布的政令,既在一定程度安抚了……(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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