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一次,我已忘记是因哪件进的。是新账老账一算,合并执行。被捕日,我带着强烈预感走进一服装店(我记它的牌子叫童育林),精挑选,直被警察声势浩围住。我是臂托着崭新的西服、西裤、衬衣走进公安局的。整审讯程我在惦记着它,直他找薄膜袋子,毕恭毕敬将它装进。
“有一双皮鞋。”说着,我那双从试穿就的尖头皮鞋。他报纸包它。摇晃着一玻璃瓶问:“保存吗?”
“是的。”我说。
他旋瓶盖,将面的鹅卵石倒一颗颗数,又沿着桌面拨进。果装的是狗屎他替我保存。法律说,公民的有财产神圣不侵犯。在监狱待了一段间(初我一数,给己打气,就少一啦。不一月我就感觉恰恰是计数加深了痛苦。是我间听任。就是说,果他关我一阵子,或者说他疏忽了,不关了我一阵子,我绝不在意),我被带狱政管理科。他问我有有保管收据。我了很久,说是什东西。他摇摇头,取薄膜袋子、玻璃瓶与手机,我在一本子签字。我便记己在政府边寄存了……(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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