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在“实习协定书”签了名,就视同意参加校指派的各实习任务,内容通常是殖民公司或者军方提供服务。
,校方不至强迫生一定参加某项实习任务。每次有新的实习任务台,提前一两周张贴在校园布告栏,生挑选己感兴趣或者比较擅长的实习工,提前三向院方报名,院方则根据报名人数做相应的安排。
此外,生参加实习任务,不是免费给殖民公司或者军方打工。在规定期限内,保质保量的完己分内的工,院根据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给予一定奖励分数——就是所谓的“实习积分”。
既校方不做强制求,那是不是意味着,生拒绝参加一切实习任务?
很遗憾,答案是否定的。
就拿米德嘉德奥法研究院说,一生若顺利毕业并且拿硕士位,必须满足三项硬条件。
首先,法师专业的施法等级不低7级,术士专业的施法等级不低8级。
二,在校就读期间,累计获不少100点实习积分。
三,在权威术期刊公表论文,累计获不少40点术积分。
“实习积分”“术积分”,前者考察实践力,者检验理论水平,两者统称“分”。
校……(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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