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哦,皮又薄又嫩,边包裹着的满满是,一口咬,太幸福了。”艾米夸赞。
一广谱吃货说,早吃清淡一点说法,是完全不立的。
“喜欢吃的话,一我再给你做一碗。”麦格满是宠溺的着艾米说。
“嗯呢,父亲人最了。”艾米的笑着,低头继续吃抄手。
麦格是拿勺子动。
所谓抄手,在他的理解中,就是川味版的馄饨。
不馄饨皮是圆皮的,抄手则方皮。
头比有些方的馄饨些,比有些方的馄饨又些,够一口一的,最佳。
单纯的清汤馄饨,他其实并不是非常喜欢。
一勺红油就像是给它注入灵魂,让他深刻的爱了红油抄手。
先尝一口汤。
浓浓的骨汤,与精熬制的红油融,点点熟芝麻在其中沉浮,是一口汤,品味层层滋味,令人欢喜。
再吃抄手。
手擀的面皮,柔软细腻不失韧劲,一口咬,慢慢的猪馅早已孕育最味的馅。
年人一口刚够吃的,同够提供最限度的满足感。
份红油抄手,果有让他失望。
虽一早,艾米给了他一惊吓,但早餐是在愉快的氛围中结束了。
今早无,所麦格收拾东西,泡了……(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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