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王朱常洵是一胖子,点是肯定的,杨峰目测了一,体重至少在两百斤。
此刻的朱常洵满脸堆笑的模跟寻常商铺的掌柜有什区别,唯一区别的或许就是他身那件有亲王才穿的八爪蟒袍了。
明史记载,朱常洵纯粹就是一钱不命的货色,李攻城的候满城的文武恳求他钱犒赏守城军队,但是伙却一毛不拔,最李攻入城中将他抓住,特了一福禄酒,将他洗刷干净他放入鼎一头鹿一煮了,让全军将士一享。
不说法却被世的史所鄙夷,毕竟朱常洵虽贪杯色横征暴敛,但码的危机感是有的,怎舍财不舍命步。
所幸明末一比较有名的者彭孙贻所著的《流寇志》段历史曾有比较详细的记载,朱常洵察觉危机,便召集了洛阳的将领,言笼络并打了库房搬粮食重金犒赏三军将士。
正因此,李付了不的伤亡才拿了洛阳。
拿了洛阳,李朱常洵位始俑者谓是恨入骨,抓住了他召集众将前,并着众人的面割了他的一块,剁碎跟鹿一搅拌了酒菜众将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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