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不是终审判决,但此次失败,除非有重证据现,否则游猎鹰翻案的极低。法律并不舆论导向。法律是法律,法律实唯一的依据。”
是著名的财经类媒体,此次判决给的评论。与更的行业媒体不同,财经类媒体主关注的是游猎鹰的情况。关注此次案件,周洋整集团在纳斯达克股市的影响。
行业媒体则不,他关注的是,正尚网络底有有侵权行,及法官的判决不影响行业面的展。案件是整行业的缩影,主导未行业的走向。
李永豪亲在他网站表评论文章,指:“此次游猎鹰的败诉,行业提供了一失败范本。知识产权的保护是行业的共识,需共同坚守。我一方面谴责侵权的人,任何的麻木不仁必将被反噬。另一方面,我提醒厂商关门锁,防火防盗。”
他在文章中写:“但是件从头尾像是闹剧,原告不反思,不积极收集证据;被告莫名其妙的强势,既不歉协商,不公说明。双方在似是非打嘴仗,像双方协商的媒体炒……”
他篇文章,苏清越觉他说。许周洋希望官司赢,但根本目的确实不在官司本身。不现在……(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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