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蛮夷邸”、“藩邸”外,有“郡邸”,乃是诸郡设在京师的馆舍。京中郡国诸邸,类世“驻京办处”。
“汉法,诸侯各邸京师。”“郡国百余,皆置邸京师。谓百郡邸者,百郡总一邸。”注日:“在百余郡邸中,有一百郡总邸。”
汉郡国并行,列候次减。郡国在京师置邸,此类推。县侯、县主等,则在郡中设邸,乡侯在县中设邸。
诸侯王邸,俗称“国邸”。前汉,乃诸侯王人资所建,其产权归属诸侯王所有。今汉,诸侯国邸朝廷建,产权归汉廷所有。由鸿胪掌管。鸿胪寺,专设邸长、丞、及一众属吏管理。史载:“典客,秦官,掌诸侯归义蛮夷,有丞。景帝中六年更名行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鸿胪。属官有行人、译官、别火三令丞及郡邸长丞。武帝太初元年,更名行人行令。初置别火。王莽改鸿胪曰典乐。初,置郡国邸属少府,中属中尉,属鸿胪。”
邸长、丞,主邸中宜,比干石至六百石俸。与行人、译官、别火三令,并属鸿胪。今汉初,光武裁减机构,省并郡邸长丞等官吏,转由“令郎治郡邸”。《汉书·百官志》有载:“右属鸿胪。本注日:承秦有‘典属国(主管属国的秦……(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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