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拉法耶特侯爵一跳马车就忍不住声喊。
印安人巴黎,进入凡尔赛宫,觐见国王的儿已经生了有近一月,巴黎人从漠不关、略带轻视变了兴致勃勃,说挺笑的,他的态度所产生的变化,是因他的国王陛红皮肤的野人,不,印安人很感兴趣,且不是那丑与新奇东西的兴趣,是那将他同法国民众一般公正待的兴趣。
等国王赐给了他爵位,又拔擢他做了军官,封赏了领——哪怕是在新陆,即便是在凡尔赛宫的人,不免嫉妒他了——嫉妒情绪,从就是一方仰望另一方才造的,从另一方面证明了两印安人是国王的新宠。
有了法打底,哪怕是最排外的巴黎人,不由,些人一定有着什他不的处,才国王的庇护,他不纯粹是因己太蠢,反正国王陛是不犯错的。
路易十四爵位与领颁赐一向十分吝啬与谨慎有关,所有从位陛手中取勋章与权杖的人,今无不是声名显赫,功勋累累人,从最初不一介御前商人的柯尔贝尔,纯粹的外者与异端的雇佣兵首领绍姆贝格,所哪怕他的新宠儿……(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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