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是高将军送的条约正本,按照条约,咱等波斯湾口岛屿全割让给明了……”
在伊斯法罕的中军帐中,与明签订的条约被送了李的案前。
条约的内容非常简单,就是承诺保护明商、明商在唐军控制区内由贸易类的内容,,最重的内容是什?是割让包括霍尔木兹岛、格什姆岛等岛屿,意味着,随着条约的签定,整霍尔木兹海峡处在明的控制中。
尽管些岛屿无一例外的是气候干燥,且土贫瘠,但是却植谷物,条件远远明的“平戎城”,将很有明在波斯湾的据点,从威胁唐国。
但是从内官的手接了份条约,李细细的了两遍,点点头:
“够签订份条约,高将军谓是我唐立了不世功啊!……真,咱明签的条约了!幸咱南了,不是连签条约的机,就是几岛已,即便是让给明又有何妨?”
在一瞬间,李甚至有嗷嗷的叫两声,他的内是那激动啊!
“卖国”“割”就激动,简直就是匪夷所思,由不他不激动啊,毕竟,条约唐说,有着非同寻常的……(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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