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毕竟不是玩笑,回立木,余白是跟唐宁了底。
似复杂的,其实奇的简单,无非就是三字——割韭菜。
奇途不是市公司,不需遵守那严格的披露规则,且始创瑞士,更让它背的股东实控人错综复杂。
果的推断错,林旭辉其实就是“奇途”的股东,甚至有是实际控制人。
换句话说,乐欧“奇途”的收购实际是一宗关联易,其目的并非是冠冕堂皇的线旅游布局,是一场隐蔽的利益输送。
林旭辉是在市公司的钱购买他己的资产,不公告减持,就一举变现。
且,他利了身董长兼总裁的有利位,决定易价格,使他原本投入“奇途”的资金随极速膨胀。
顺便再通布并购消息,将乐欧的股价往推一。
一石三鸟。
案那凌晨两点四点的两,他很正与奇途的其他投资人或者管理团队视频议。
假设立,那所有似百思不其解的问题便有了合理的解释。
一份两的议记录他的不在场证明,让他在度假村SM案中罪,却确凿的犯罪证据,使他在另一案中获罪。
“其实方面的处罚奇的轻,”余白是有点唏嘘,……(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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