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李某的情况,最的疑点就是资金源。按照陈述人的陈述及李某情况的分析,李某的月收入不低一万元,但是李某却始终无业。
2011年,警察的工资差不是月薪3000,因月收入万元的,已经算是收入不错的了。
由房租半年一,李某的失踪,房东毫不知情。
传唤的十一人,除了白松取笔录的人房东及房东的女儿外,有八人。
房东是四十岁左右的商人,长期在外,与李某的联系并不。房东的女儿倒是李某接触几次,但是有13岁,两月前的暑假,李某曾经给房东的女儿辅导功课,倒与李某的情况应度不高,因资料李某的历是高中肄业。
王千意前文已经提了,除了他外,与李某密切往的,有四是女人,四人是已婚女子,境优越,据所说,李某是半年至两年前在酒吧认识的,李某常常酒吧,且经常己消费。
四男子,一,是饭店的一服务员。饭店就在李某住处附近,档次中等,服务员是今年21岁的伙子,高高瘦瘦的,长相绵柔,有点女子的气质,总的说算一帅哥。
二是与李某偶认识的一租车司机,今年三十岁,李某经常给司机打电……(内容加载失败!)
(ò﹏ò)
抱歉,章节内容不支持该浏览器显示~
【为了使用完整的阅读功能】
请考虑使用〔Chrome 谷歌浏览器〕、〔Safari 苹果浏览器〕或者〔Edge 微软浏览器〕等原生浏览器阅读!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