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目前止,除了郑灿、郑灿的叔叔及郑彦武外,其他的够核查的线索全部核查完毕了。
初郑彦武一股东的人,分别是刘卫国、孙耀武、李永红、翟兴华、王振华五人,全是男的。郑彦武卖掉股份,五人己的钱购买了一部分,从账面有任何问题。
现在,刘卫国已经逝世,他本是新任最的股东,但是他死了,股份拆分给了几儿子侄辈,些人又不是什鸟,很败差不了。
其他四人虽在世,但是已经有三人移民了,股份保留了一部分,卖掉了一部分。
唯一在国内的,有王振华,不在本,人的股份卖了很。
目前公司有1%股份的人,达17,有零零散散几十股东,现在公司的情况,已经有人再有凝聚一股绳子的力了。
警方联系了王振华,他郑彦武初的了解的并不深。
目前案子了解最深的,就是初现场调查的七八警察。那年代,消防类型的审批在公安局,所有现在火灾责任认定书,现场的材料是警察负责的。
年代不一了,果是现在,不现,但是在1995年前,很在现在确实是不够严谨。
现场……(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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