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中商贸的兴盛,在管理调度方面就需更加系统、细致的章程。
在此前,朝廷商贸宜的管理并不够深入。负责管理商的主是太府寺,太府寺属的两京诸市署管理各市,入市的商品规定品质、设立官,并给具买卖契约。平准署负责控物价,监察并杜绝商贾囤积居奇的现象。
除此外,有户部属的金部,负责掌管度量衡等单位制度。
至方,监管的内容与范围体类似,分别由州县诸曹进行管理。
的管理模式,是比较浅显并呆板的。一旦商品贸易繁荣,有一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易随随生,量的民间草市雨春笋般破土,许易不生在官方所规定的市场中。
且货品的类与品质变、参差不齐,商品进行彻底的控,是完全做不的情。
管理技术不升级,直接体现的就是各项商业税收不普遍征缴,朝廷在中获取的利益有限。
在元前,除了一些官市买卖的行外,朝廷在商贸宜的收获的确很有限。方面的税收,主两方面。一就是官立的市场中所征收的榷税、即就是易税,二则就是商品流通程中所征缴的关津税……(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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