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城比朝夕城冷了很,着点雨,就是不打伞关系,但是间久了肯定湿透的那。
其实高挺喜欢雨的,应该说是非常喜欢,但他现人像不怎喜欢。
那穿着便装的人身的衣服是防水的,雨滴在他身汇了一水珠,似乎是打着蜡的帆布装,身材瘦长,脚踩了一双半高帮的靴子,但腿的裤子已经湿了半截。
“的气持续几了,真是太糟糕了,令人厌烦的雨。”
先是埋怨了一气,那位穿着便装的人微微欠身:“午,先生,欢迎雾城,希望连绵的雨不影响你的情,我是市政厅的雷蒙,很高兴见各位。”
很简短的场白我介绍,雷蒙侧身指着身边的警察:“位是新苏格兰场的威尔逊警官,他将负责配合几位在雾城的工。”
威尔逊同打伞,他带着了一顶警盔,身穿了一件警雨衣,裤子是防水的,但他却穿了一双皮鞋,皮鞋全是泥。
等着雷蒙说完,威尔逊点了点头,着高他:“很高兴见你。”
,威尔逊说的是英语,所高黄飞听不懂,但雷蒙说的却是汉语,因他是翻译。
雷蒙表示完欢迎,约翰笑了笑,他指着高:“位是……(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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