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遇情,正常思维是有远跑远。
王霄是战场的,很次。
血横飞的战场是极恐怖的,那人间狱他待许久,区区妖魔又算了什。
不就是长相丑陋,着吓人罢了。
普通人害怕,是因妖魔长相丑的吓人。激了中的畏惧感,是手足无措。
王霄不在乎些,尸山血海走的,什不怕。
原著中是有一批人埋伏的,就是傅仇的女儿部。
了,现在他有现在,因间早。傅仇甚至有被抓。
原著,些人运气不错,遇了知秋一叶。
否则的话,埋伏在山庄,概率被那僵尸给灭了。
站在棺材旁边,王霄抬手在面敲了敲“喂,醒醒,亮该床了。”
棺材板猛跳动了一,随即一满是尖锐指甲的狰狞手,从面伸了。
王霄退几步,拿朱砂在己手指写了符字。
棺材板被掀飞,一至少两米高的巨型僵尸,直愣愣的从面走了。
嗯,那造型是真的丑了极致。完全就是垃圾场的怪物,浑身全是污垢黑水,散着刺鼻的气味。
王霄并非是闲着干找乐子,是衡量一世界,妖魔的实力水平。
果连……(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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