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法律政策的律政专员冯华健最近在一篇演讲中谈有一法律制度停滞不前,香港政府因此在考虑改革香港的法律服务行规。他说,Nowhere does this truism apply more aptly than to Hong Kong at this time of profound stitutional ge。中文译“有一处方比适逢重宪制改革的香港更体现真理”。句子中的“适逢”与“真理”稍嫌唐突﹔冯华健的原意概是说:有一方比目前正处於重宪制改革的香港更应该体现不言喻的理。些改革包括年三月表的《法律服务谘询文件》内四十项初步建议,其中准许律师在高等法院的庭言权,及废除物业转易工的定额收费,律师公及律师强烈反。前者担此举影响律师的专业效力独立位﹔者认废除定额收费引律师减价战,降低质素。
中国人社不流行兴讼,香港律师抵循规蹈矩,法律服务改革必加倍保障市民利益﹔香港律师不致变国律师,遭人讥“追救护车的人”(ambulance chaser)。国有些律师经常赶车祸现场教唆伤者兴讼索赔,己从中渔利。是律师行业竞争激烈所致。国社生的一些庭悲……(内容加载失败!)
(ò﹏ò)
抱歉,章节内容不支持该浏览器显示~
【为了使用完整的阅读功能】
请考虑使用〔Chrome 谷歌浏览器〕、〔Safari 苹果浏览器〕或者〔Edge 微软浏览器〕等原生浏览器阅读!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