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前(真的久,但又恍昨日)曾因采访需在曼谷住了一阵子,是断断续续住,曼谷中,申请那候仍处半锁国状态的缅甸、越南、老挝、高棉等的旅游签证,每次一等往往就是两星期,在十四内,无所,青春年少,曼谷的每街头、每间酒吧、每座寺庙几乎被我踏遍了。
说了:在无无伴无牵无挂的年头,几乎有任何疯狂的情有做;是,嗯,法写。
那年头确是遇彩数,杂志社老板是慷慨人,派采访几月,吃的住的花的,他全包。但由计算的是同一笔账,住稍贵,吃的花的便是少了,我居住环境比较不在意,酒店愈廉价愈,宁愿钱省在吃喝玩乐面。所,我住最便宜的方是,免费的街头。
或许那是酒精的结果罢了。那岁月,每晚十点即酒吧区Patpong报,海明威早已说,说,最的居所是在烟花旁边,白闭门写,晚游乐放松,创灵感常在尽人间沧桑;虽痖弘《温柔必》诗内所喻,“君非海明威”,但人抢你夜夜笙歌的权利呀。
我说的酒精是生在夜夜笙歌夜,Patpong有一间半露的酒吧的老……(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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